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签集体合同 家乐福七成员工加薪224元
  发表日期:2011年3月25日  共浏览1646 次   出处:东方网    字体颜色:    【字体:放大 正常 缩小】 

   据《新闻晨报》报道,上海联家超市有限公司(简称家乐福)终于低下了强势的头。家乐福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昨天召开,并以无记名全票审议通过家乐福第一份集体合同草案,家乐福将有七成员工通过这一草案加薪224元。业内称,这是劳资双方在对等地位下真正意义上的谈判。

    员工薪酬多年“原地踏步”

    位居世界500强的家乐福,从1996年在上海开出首家曲阳店以来,15年里共开了20家大卖场。目前共有员工6474人。但强势企业、可观利润的背后,是相当数量员工薪酬长期在最低工资线上踏步,并未真正涨过工资。

    据该公司知情人士透露,1998年,上海家乐福职工最低税前工资就超过当年上海平均工资,还超过了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。但之后,家乐福职工收入就开始逐年下降。2008年和2009年,家乐福员工最低工资定格在上海工资最低标准上。目前在上海20家家乐福门店中,领着最低工资的职工多为营业员(又称理货员)。另外,保安和收银员每月的实际收入也只有1千多元。“之所以出现员工薪酬不涨反跌的情况,是因为很多原先拿高薪的员工离职,新进员工拿到的是当时的最低工资。之后,公司每年只按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薪酬。”一位知情人士介绍说。

    采访中,一位家乐福的老员工反映,这样的低薪酬导致员工大量离职。“有段时间,员工离职的人数甚至超过新进人数,许多员工仅做了几个月就离职。”“在用人捉襟见肘情况下,家乐福开始将大量工作交给促销员,让供应商派来的员工为他们打工。”据这名员工介绍,家乐福新门店开张后,遇到的最棘手的问题便是用工荒,这时,公司往往采取从别的店借调人的办法解决用人危机。

    锱铢必较,劳资双方多轮谈判

    2008年,《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》正式实施。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,当年,家乐福工会在上海市总工会法律部的指导下,开始着手与资方进行集体合同协商。出乎工会方意料的是,首次协商,家乐福始终纠缠于“集体协商制度”本身的合法性,只字未提工资底线、工作时间、基本福利。随后两次,家乐福委托律师还是纠缠协商制度本身。最后一次协商,当谈到员工薪酬时,家乐福资方代表中途离席。

    今年一月,媒体曝光家乐福“加薪门”和“价格门”,在这双重压力和相关部门重视下,上海家乐福重返谈判桌。

    也就在媒体曝光后的第二天,市总工会与百联集团、联华超市、家乐福4级工会内部研究对策。据知情人士回忆:“我们考虑了所有可能,并根据各种可能制订了相应对策,我们感到家乐福重返谈判桌的可能性非常大。”

    果然不出所料,家乐福中国区、华东区和上海区领导也同时会面,会商对策。“当时我们已从相关渠道得知,家乐福已经改变了原先的强硬态度。”

    很快,法国家乐福总部确定了上海家乐福总经理贝多拉为首席代表,并组成了谈判小组,家乐福将这一信息告知了工会。与此同时,家乐福工会也向他们反馈了谈判小组成员名单。

    从2月份开始,劳资双方进入实质性谈判。期间,作为资方首席代表的贝多拉自始至终坐镇指挥。每次谈判,劳资双方唇枪舌剑,为了各自利益锱铢必较。“在之后的两个月中,市总工会派员作为协商代表,直接参与家乐福的10轮谈判。每次谈判结束都很晚,随后劳方代表都要进行总结,确定第二天谈判策略,为下次谈判作准备。”这位知情人士介绍说,直至3月下旬,谈判终于达成一致。

    今后每年2月协商员工增资

    按照昨天上海家乐福与员工之间达成的协议,2011年全日制员工工资增长率平均达8%,其中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比市最低工资标准上浮5%。这一条款将使家乐福约70%的职工受益,月薪增加224元。

    此外,集体合同还增加了如下条款:为工作满12个月的职工发放第13个月工资;休假制度的丧假中增加了配偶父母;每两年组织女职工包括退休女职工妇科体检;为员工办理工会互助保障计划;增加员工淋浴设备,并设置员工专用自行车停放区域,保障员工自行车安全;为所有当月生日员工举办生日庆祝会,赠送礼品等福利待遇条款。合同同时明确,今后每年2月份就员工工资增长进行协商。“所谓的集体协商制度,是指企业就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与员工进行谈判,集体协商制度维护的是资方和劳方双方利益。虽然这项制度已经有了明确的法律规定,但目前遇到的最大问题是,企业不愿意谈,企业工会不敢坐下来与资方进行谈判。”资深劳动法专家这样介绍,市总、人保部门现已出台规定,并确定了全市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时间表。今后再遇到企业不愿意谈、工会不敢谈之类的问题,政府部门将会同市总或区县、行业工会等出面维护员工合法权益,“应该让员工的利益得到切实保障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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